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4-07-22

     根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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