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注册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口岸,其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企业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注册香港商标,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企业不断成长的竞争力,获取最大利润。

 

香港商标几个原则:

1.香港商标优先权:申请人如在提交香港商标申请之前六个月内,已就相同货品或服务在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国提交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便可享有商标在香港注册的优先权。

2.使用在先:最早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而不是以注册为准;但注册证却是反映获权时间的最有力证明,最简洁、最节约资源

3.表类原则:一表多类(总共45个类)(类别查询可点击咨询专业注册师

 

注册前查询和评估事项:查询与评估可点击咨询专业注册师

1.查询所需材料:商标图样、具体商品

2.查询所需时间:3天

3.注册资料提交前须评估事项:

商标是否足以识别商标拥有人与其他商户的货品或服务

商标能否特显其货品及服务

商标是否为行业通用语言/用词

商标是否与其它商标相同或相似

 

申请注册:如需协助,可点击咨询百利来专业注册师

1.所需材料:

申请人名义和地址(法人提供公司注册证明;个人提供身份及地址证明)

商标图样

具体商品

2.注册需时:约10个月

3.注册程序:查册——提交申请——受理——官方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4.公告期限:3个月,可延长一次(2个月)

5.注册时效:申请日起10年

 

后续维护:

1.续展时限:续展期6个月,宽展期6个月,恢复期6个月

2.不使用撤销时限:连续3年不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注意事项:

1.商品/服务:采用尼斯分类,大部分带C商品/服务在香港也可接受

2.商品/服务项目限制:无限制

3.商标种类:可注册立体形状、颜色、声音或气味商标

 

异议程序:

香港商标异议程序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异议申请阶段:异议人递交异议申请及理由,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异议答辩理由书;

2.递交证据材料阶段:被异议人递交答辩理由书之后,异议人需在6个月之内递交异议申请的证明材料(需办理公证)。在异议人递交材料之后,被异议人也需在6个月内递交异议答辩的证明材料(需办理公证);

3.出庭聆讯:香港知识产权署在收到异议双方的证明材料后即定出聆讯日期,异议双方或其代理律师需出庭就所递交的异议申请/答辩及相关证明材料做出陈述及辩驳,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依法做出裁定,并且胜诉方有权向败诉方就该案件整个过程的合理花费进行适当追偿。

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胜诉的一方通常都友全获得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