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屡遭侵权、抄袭 “老字号”呼吁国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7-07-14

针对“中药广告中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违法”这一议题,日前在“中药广告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周教授表示,广告中可以依法如实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广告内容并不违法,而且有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做好中医药文化就是推动非遗保护
当天,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央电视台以及鸿茅药业、江中集团等各界代表就中医药行业目前遇到的问题和中药广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研讨。
 
对于“中药广告中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违法”的问题,鸿茅集团总经理段炬红认为,鼓励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就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作为有近三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品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鸿茅药酒已经成为中国药酒行业的领跑者。
 
而对于中医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国际上推动的,它的宗旨就是尊重文化,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做好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就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商标屡遭侵权 老字号呼吁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与品牌保护”也是当天研讨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在实际生活中,中华老字号品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品屡遭恶意投诉,成为困扰企业、影响企业发展的顽疾。
 
鸿茅集团总经理段炬红表示,鸿茅商标屡遭侵权、抄袭,诸如各种鸿茅药贴和抄袭模仿鸿茅的各种药酒广告,竟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各大卫视上,甚至连广告语都抄的一模一样。
 
段炬红表示,鸿茅药酒是历经近300年时代变迁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是中医药酒文化的代表作。因此,鸿茅在恪守企业自律的前提下,呼吁国家和社会对民族品牌的保护。
 
段炬红称,未来的鸿茅药酒,将通过药酒养生的品牌传播,将中药治未病的理念传达给每一个消费者,让中医药文化在现代社会获得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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