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类商标

阅读: 次 更新时间:2011-05-06

第三十八类商标介绍及所包含的行业

电信

第三十八类商标注释

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务。
这类服务包括:(1)能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交谈;(2)将一人的消息传递给另一人;(3)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口头或视觉的联系(无线电和电视)。
尤其包括:主要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尤其不包括:无线电广告服务(第三十五类)。

第三十八类商标目录

序号 类别
3801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2 通讯服务

上一篇:第三十七类商标

下一篇:第三十九类商标